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快速导航
学生园地
培养安全法制意识,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我校召开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报告大会
发布时间:2020-03-20    浏览量:497

 为营造良好的法制校园氛围,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建设,树立学生良好的法制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制意识,防范校园欺凌事件,构建和谐平安校园。9月23日下午我校在学校操场举行了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

        学生处刘晅主任主持并做了简单介绍后报告正式开始。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梁远律师报告了校园欺凌常见的11种表现形式。给学生们普及了法律常识。刑事责任年龄,是指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对该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也应该负刑事责任。然后梁律师通过典型的身边案例带领同学们一起剖析讲解,最后从4个方面教大家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

       梁律师结合我校学生年龄特点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此次活动开展正值新生入学军训期间,同学们听得非常认真。


       最后安保处潘晓冬主任做了总结性发言并语重心长的告诫大家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家庭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希望同学们要以此次法制教育课为契机,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唤起每位同学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学生,平安健康的成长!